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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纠纷

财产分割纠纷

离婚时抵押房产增值该如何分割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8-17 05:31:05点击:380

  很多夫妇结婚后会选择买房,这样可以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但是由于购房资金大,很多人选择按揭买房。所以,想必大家都想知道关于离婚时抵押房产增值该如何分割?下一步由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时按揭房产增值该如何分割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房,该房屋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个人财产。因此,由于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屋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个人财产。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不需要单独列出分割。若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此时需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按照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时按揭房产增值该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久而久之,两人的感情出现裂痕,无法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偿还的房地产如何分割,双方有不同意见,无法争论。

  王先生认为,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房子的产权以自己的名义登记,是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仍归自己所有,不同意分割。

  赵女士认为,虽然房屋产权证是婚前取得并登记在王先生名下的,但房屋贷款主要由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屋升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共同财产和房地产升值部分。

  由于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不断争议,无法达成一致,赵女士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房屋。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先生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王先生与赵女士并未就该房屋的所有权达成新的协议,即使赵女士共同还贷,也无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在时,其所拥有的权利只是已付房款原价和利息的返还,不能主张婚前抵押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夫妻一方以婚前财产个人名义抵押贷款购房,并已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人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

  抵押贷款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另一方参与还款也是为房屋产权的取得做出贡献。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只是为了偿还银行的债务,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的个人债务,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有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不能改变抵押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法律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婚后还贷部分,无论是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入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还贷,只要不能证明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贷,都应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因此,离婚时,一方婚前购买的抵押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应当归还配偶一方偿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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