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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纠纷

子女抚养纠纷

华荣律师事务所网的刑事辩护律师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8-26 01:38:11点击:423

华荣律师事务所网的离婚纠纷律师:


  问:一年前,我和老公张某经民事判决离异,那时候承诺五岁的孩子由张某养育,每星期日我将孩子接来跟我日常生活一天。之后我每一次去接小孩时王某一直以各种原因推辞,不许我和小孩碰面。一年来,我时刻被见不了宝宝的苦痛困扰着。如今我觉得将小孩要回家我来立即养育,我想问一下我的规定能完成吗?

  李小姐


  华荣律师事务所网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要求,离婚之后,不立即扶养孩子的父或母,有看望儿女的支配权,另一方有配合的责任。张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起效的民事调解书明确的责任,不许你履行看望儿女的支配权,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强制执行。你规定变动孩子抚养权关联的需求也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要求,与孩子一同日常生活对儿女身体健康确实有不良干扰的,能够规定变动孩子抚养权关联。张某长期性不能你看望孩子,夺走了你的探望权,其情形比较严重违反规定,也严重威胁了小孩的健康快乐成长,危害了小孩的身体健康。依据上述要求,你能向法院起诉规定变动儿女的立即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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