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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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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相关解答)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18 09:23:40点击:412

  近年来,离婚率持续上升。在离婚过程中,许多夫妇最担心的不是资产,而是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民法典如何规定子女抚养权呢?离婚后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这篇文章是你的答案。

  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

  1.不满两岁的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民国和国家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辑司法解释(一)》第44条,离婚诉讼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未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她也可以和父亲住在一起:

  (1)母亲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宜与其同居;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责任,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应该和母亲住在一起,比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抚养孩子,或者母亲的不当行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或者因违反法律和纪律而被判处不可能抚养孩子。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由父亲直接抚养,对其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2.已满两岁的未成年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的规定,两岁以上的子女与父亲或母亲同住的,应当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就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进行调解。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经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亲抚养,或与母亲同住,或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法院可以批准上述支持方法的解决方案。

  当事人未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作出适当的裁决。

离婚后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相关解答)

  根据《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46条,父母要求直接抚养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因其他原因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

  (三)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与孩子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与孩子生活在一起。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达成协议,应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由于8岁以上的儿童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为了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他们应该尊重自己的真实意愿。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8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与任何人生活在一起。法院通常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当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权,双方都有条件抚养孩子。

  4.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生活多年的子女

  根据《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47条,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独立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孙女,可以作为父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事项。

  5.父母服刑的子女

  因为一方在监狱服刑,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囚犯抚养将非常罕见。如果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表另一方抚养子女,且另一方同意,则可以允许,但如果子女为8岁以上未成年人,则应征求子女的意见。

  6.有继父母的孩子

  根据《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54条,当生父与继母离婚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继子女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如果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他们将不再承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父母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子女抚养费,则应允许离婚。这种支付行为不是法律义务,应该是继父母自愿的。

  7.收养的子女

  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另一方不反对丈夫或妻子收养的子女,即构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继子女的一方也应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抚养费。

  丈夫或妻子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总是反对,离婚后,应由收养人抚养子女。

  8.如何分配2个子女的抚养权?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他们可以首先讨论和决定子女抚养权的所有权。在不定期的讨论中,他们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通过了哺乳期,法院通常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这是法院从经济责任分担、孩子成长和父母精力的角度考虑的;对于仍在哺乳的儿童,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9.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可以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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