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分割对方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相关规定)
李女士:我与前夫离婚诉讼期间,发现他转移财产给小三了,就另案起诉他婚内转移财产,得到法院支持,判决明确了此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近日,该财产刚转回前夫名下。但我去年离婚就判决了,我离婚后还能分得这份财产吗?
朱律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您这种情况,今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与此前适用的《婚姻法》都有规定,请依据您的具体情况参照使用。
另外,如果您前夫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您可以对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所涉及的财产,请求法院判决您前夫少分或者不分。
特别提醒您注意是,您的起诉受诉讼时效的约束,如果超过该期限,您可能丧失胜诉权。
关联法条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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