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离婚协议书了解不足,敷衍塞责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9-08 01:26:02点击:372
01对离婚协议书了解不足,敷衍塞责
许多人到民政工作员的引导下,掌握大约內容后就逐渐落笔。事实上工作员仅仅方位上的引导,沒有责任指导你该写什么,不应该写什么。
一旦协议书写出,民政在这一份协议书上盖公章,彼此就务必要承诺执行。假如忽略了一些关键內容,那以后的不便不计其数,痛楚不己。
02自身拟定协议书可执行性差,欠缺优化
大部分离异双方都并不是岗位法律工作者,所拟的离婚协议书仅仅流于表面,在实际的关键点上欠缺承诺。
例如,男方位女性每月付款XXX元赡养费,怎么给、何时给、不给又有哪些不良影响?例如在遗产分割上:房屋及负债归一方,储蓄归另一方。但事后事项并没有开展承诺,假如签署买房合同的是夫妇彼此,过去了两年,住房贷款清了,一方想办理房产证,另一方却找不着人或是有意不配合,房产证就办不出来,随后又要走司法程序...总得来说,欠缺优化,非常容易埋雷。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flfg/2541.html
- 上一篇:小孩早已建立比较稳定的生活方式
- 下一篇:婚姻生活是不是还坚持下去,就需要你思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