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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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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向海事法院申请办理备案债务的,应递交什么直接证据?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8-23 01:48:10点击:406

   债务人向海事法院申请办理备案债务的,应递交什么直接证据?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大会根据、1999年12月25日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要求: 债务人向海事法院申请办理备案债务的,理应递交申请书,并给予相关债务直接证据。
债务直接证据,包含证实债务的具备法律认可的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和公正债务公文,及其别的证实具备海事局要求的直接证据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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