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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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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直接证据,不可以独立做为评定案子客观事实的根据?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8-23 01:48:15点击:392

   什么直接证据,不可以独立做为评定案子客观事实的根据? 1。未成年所做的与其说年纪和智商情况不非常的证词;2。与一方被告方有直系血亲的见证人出示的对该被告方有益的证词;3。沒有别的直接证据证实并有疑问的视觉原材料;4。没法与正本,特定物核查的影印件,仿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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