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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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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死前欠黄女性34500元办房产证费用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8-23 01:48:17点击:346

   得了绝症的肖老先生,明知道自身将没多久于人世间,却还揽下以别人申请办理车子驾照的活,結果扣除别人金钱又无工作能力办好事,导致自身撒手西归后,留有一身债给年轻的妻子。4月1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前夫死前欠付负债由老婆担负还款义务的案子开展了判决。

   2008年12月,黄女性听闻在某公司工作中的肖老先生可以帮人不根据考試办得到车子驾照,便托关系寻找肖老先生,依次2次交到肖老先生34500元,托他申请办理十本驾照。实际上肖老先生沒有工作能力办理驾驶证,他那时候已被医院门诊诊断为肝癌晚期,在世界上的生活已屈指可数了。因而肖老先生接过黄女性的钱后,并沒有去办理驾驶证,只是将钱用尽了。2009年2月,在黄女性的一再询问下,被逼无奈的肖老先生出示了一张借条给黄女性,注明欠黄女性办房产证费用34500元。2月27日,黄女性凭此条向法院起诉,规定肖老先生以及结婚刚一年的老婆陈女士一同还款借款34500元。

  案件审理中,肖老先生于3月份身亡,黄女性便撤销了对肖老先生的提起诉讼,规定陈女士全额的还款借款。

   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后觉得,肖老先生欠黄女性的34500元办房产证费用用是陈女士与肖老先生婚姻生活续存期内所产生的负债,陈女士沒有给予直接证据证实该负债是肖老先生的本人负债,在肖老先生身亡的状况下,理应做为夫妇共同债务由陈女士还款。因而,民事判决由陈女士还款34500元给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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