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离婚协议立协议书人写谁?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9-16 01:32:02点击:511

一、离婚协议立协议书人写谁?

离婚协议的谁写的,就写谁的名称,如果是男性写的就写男性的名称就可以了。

能够委派离婚纠纷律师或是别人写,自身写还可以,笔写打印出都可以,就夫妻关系、小孩养育、夫妇夫妻共同财产的切分达成一致建议,一式三份,离婚登记情况下交民政局一份。

离异协议书手写和打印出的方式上差别并不是非常大,最终签名的那时候要用手写或按手印。

夫妇两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结婚登记员做监管人。合同书夫妇彼此各一份,民政局归档一份。一般状况下,离婚协议被告方彼此应提前准备好,打印出或是笔写沒有统一规定,签字处最好是闲置,现场签定。必须特别注意的是,一些县区结婚登记行政机关规定被告方的离婚协议务必亲自撰写,不可以打印出,如上海宝山区和上海市普陀区。因此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以前,最好是同所属县区的民政结婚登记行政机关联络一下,了解所应带的原材料,提前准备齐备,免得白跑浪费时间,错过良好的机会哦!。

二、离婚协议要怎么写?

具有下面好多个标准才合理:

(一)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夫妇彼此真实性意思表示,不会有诈骗,威逼等情况;

(二)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

(三)协议书內容不损害我国或是其他人合法权利;

(四)根据该离婚协议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有效性的标准】具有以下标准的法律个人行为合理:

(一)侵权人具备相对的民事行为的工作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正;

(三)不违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要求,不违反公共秩序。

三、离婚调解的冷静期是多少天?

《民法典》要求了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结婚登记行政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办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协议离婚的,能够向结婚登记行政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

前述要求期内到期后三十日内,彼此理应亲自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发送给离婚证书;未申报的,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以审理

人民检察院对以下提起诉讼,各自情况,给予解决:

(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归属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畴的,告之上诉人提到行政诉讼法;

(二)按照法律法规,彼此被告方达到书面形式仲裁条款申请劳动仲裁、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告之上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三)按照法律法规,理应由别的行政机关解决的异议,告之上诉人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处理;

(四)对不属于该院所管的案子,告之上诉人向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五)对裁定、判决、民事调解书早已产生法律认可的案子,被告方又上诉的,告之上诉人申请再审,但人民检察院准予撒诉的判决以外;

(六)按照法律法规,在一定期内不可提起诉讼的案子,在不能提起诉讼的时间内提起诉讼的,不予以审理;

离婚调解是有冷静期的,时间三十天。与此同时备案离异要写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时要承诺好离婚后资产的切分,小孩的监护权所属难题和赡养费等。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3004.html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