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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院诉讼流程及费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收费标准)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12-03 10:09:51点击:478

  提出离婚诉讼是为了解决当事人间离婚纠纷,法院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则应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以此为主,消耗司法资源较多,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法院诉讼流程及费用。

离婚法院诉讼流程及费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收费标准)

  一、离婚法院诉讼流程及费用。

  由原告预先支付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除。申请人在预付款期限内未预缴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缴,或者申请缓.减.免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并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照离婚撤销处理,无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普通民事案件结案时,诉讼费用由败诉当事人承担。两方均应承担责任。但离婚案件结案时,对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

  二、离婚诉讼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费是人民法院对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则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者及当事人赔偿责任的大小比例,如交还诉讼费后原告撤诉,人民法院仅退还50%的诉讼费。

  2007年4月1日以前,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每件10-50元;如涉及分割财产,财产总额在一万元以下。未收取额外费用的一万多元,超过部分将增加1%作为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后,由人民法院决定。

  家产案件所收取的费用,按双方有争议的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用,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到5万元;按照4%,即标的×4%+10元;50,000元至100,000元,按3%计,即标的×3%+510元;按照2%的税率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0,000-500,000元,按1.5计,即:标的×1.5%+2510元;按照1%,即标的×1%+5010元征收;超过1百万元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2006年12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并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目前交纳诉讼费用的办法,离婚诉讼费用的标准如下:

  离婚费每张50元到300元不等。如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不另缴;超过20万元,按0.5%缴纳。

  三.离婚程序的期限为多久。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暂停妊娠六个月内提出离婚。

  2.由于强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该请求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上述规定的"一年"不适用于中止时效.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以原告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必须与离婚同时进行;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则不予起诉。

  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另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中被告没有要求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

  如果调解不成,通知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另提起诉讼。

  4.离婚时,一方藏匿.转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毁损,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以上行为的一方,可以分也可以不分;离婚后,如果对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双方发现之日起算。

  5.裁决不得离婚以及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这一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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