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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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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30天冷静期流程)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12-15 09:38:43点击:598

  “离婚冷静期”这个词随着《民法典》的出台被广泛传播,绝大部分老百姓对于这个概念其实处于似懂非懂的状态,今天我帮大家厘清一下这个概念的模糊点,避免大家对“离婚冷静期”产生误解。

30天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30天冷静期流程)

  第一,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是以协议登记离婚为前提的,而不是存在于诉讼离婚中,一旦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了,说明双方对离婚相关问题的分歧已不可调和,再设定冷静期的意义不大。

  第二,《民法典》第1077条是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分为两款。

  第一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法律赋予了当事人30日内主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反悔期间,这对于因冲动提起离婚的夫妻而言,能够帮助其回归冷静,理性思考婚姻。

  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双方当事人如果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届满后(即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还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确认的,视为双方未达成一致,不适用协议离婚的行政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基于双方最初的申请为其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主要是针对夫妻出于赌气或一时冲动下的离婚,其实夫妻感情还没有彻底破裂,还有挽回和修复的可能,有了冷静期有利于于夫妻回归冷静、情绪回归稳定从而做出理智选择。同时,设置离婚冷静期并未限制离婚自由,因离婚主动权仍掌握在夫妻手中,离婚冷静期内是否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是否申请离婚,仍由夫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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