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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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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法律规定)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1-10 09:49:52点击:400

  许多离婚案件都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因为绝大多数人都希望离婚后能得到子女的抚养权,所以双方要解决怎样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又要自己解决抚养孩子的问题。这位离婚律师认为:如果你在离婚诉讼中收集到以上证据,那么这对离婚案将有很大的帮助。但是,这位律师同时发现:仍有许多当事人不清楚哪些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证据。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法律规定)

  所以,用什麽标准来衡量自己所搜集的子女抚养证明是否有效?这位律师建议,不妨参考法官在判决中所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即子女的最佳利益。简言之,在判决离婚时,应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优先”为依据,来确定抚养权归属。这一原则源自于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公约》中规定:"所有有关儿童的行动,无论是公共和私营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部门还是立法机关的行为,都应将儿童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这一条款不仅要求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要考虑到儿童的利益,并将其最大利益放在首位,体现了保护儿童权利的价值取向。一九九一年,我国加入《婚姻法》,婚姻法对这一原则作了明确规定。由于法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那么法官审理婚姻案件当然要遵循的原则。

  以这位婚姻律师多年处理离婚案件的经验为基础,法官在运用这一原则时,会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考虑,而精神因素则更多地考虑到了精神因素,即所谓“子子孙孙”。

  总之,当你不能肯定自己收集到的关于孩子养育方面的证据是否有用的时候,不妨用孩子们的最大利益原则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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