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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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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1-12 09:46:19点击:409

  大多数离婚案与债务有关。很多人担心夫妻感情出了问题,对方就会制造债务,损害自己的利益。但是一些乐观主义者认为,只要我不签字,就没有人能使我背负债务。所以,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一一解读。

  人们比较熟悉的债务有房贷.车贷.信用卡透支等,而且这些债务在实际操作中争议不大,而且难度不大。但是今天我们要谈的是另一个债务问题:配偶以个人名义外债,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我先来看一例。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

  小明与小花结婚了。为了偿还一家公司的债务,小明向A借了一百万,由小明单方向A出具借条,A将一百万转至小明的账户,小明收到借款后转给A,小花再将这笔钱转到一家公司以偿还债务。债款到期后,小明无力偿还,A遂起诉小明和小花要求其共同承担债务。

  该案中,小花没有向A提出借款的意思表示,也没有签署借条确认,小花是否需要承担丈夫所借的一百万债务?

  法庭裁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明和小花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许多人都感到疑惑,本案不符合法律规定,认定小花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件,为什么小花还要承担还款义务?

  裁判理由:尽管小明以个人名义向A借钱,但从资金流来看,A将钱汇到小明账户后,随后小明将钱汇给了小花,通过小花的帐户汇给了一家公司,从而可以认定小花对该借款应当是知情的,并且实际参与,这笔借款应该由小明和小花共同偿还。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小花很冤枉,仅仅通过自己的账户来,小花就要承担大笔债务,对小花来说非常不公平。法律是怎样规定夫妻共有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或者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或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以上条款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法条的字面意义不难理解,其签字确认也就是在借款凭证上签字。

  2.如何理解事后追认?例如,夫妻一方借款100万而不通知配偶,配偶知道后,向债权人表示同意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3.为了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也就是借钱买柴米油盐.付学费.还清贷款等等,这些无疑都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这是一项条款在确定债务方面存在问题,一般金额不大的“借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性较大。

  4.争议相对较大的是如何认定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和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假定小明和小花在结婚后组建公司,夫妻二人为公司股东,小花只是一位挂名股东,平时并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由小花实际参与公司管理。前些年公司经营状况不错,主要靠夫妻共同生活,但是近两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公司业务大幅下滑,公司非但没有盈利,反而出现了严重的亏损。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小明以个人名义向第三人借款,并在借款合同上写明借款金额用于公司的运营。碰巧在这个时候,夫妻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小明通过公司将全部借款转走,借款没有实际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根据法律规定,小花需要承担这笔借款。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所谓“债权人”与举债一方恶意串通.恶意举债,让不知情,无利益的配偶被欠债。

  为了避免自己处于被动状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情感出现问题的初期,我们应该自觉地采取保护措施,例如:禁止向配偶提供个人银行卡(储蓄卡和信用卡);不帮助配偶通过自己的账户转账;如有必要,签署协议;及时退出公司股东但实际上没有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身份;如果双方已经分居,试着保持感情不和已经分手等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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