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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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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司股权怎么分割(夫妻离婚时公司股份)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1-13 09:37:20点击:468

  在离婚案件中,法官首先要审查离婚案中的公司股权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包括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而获得的股权,根据继承,受赠获得的股权(没有书面证明归一方所有),在婚前取得股权的一方,在婚后行使优先购买权获得的配股或增发股份。

离婚时公司股权怎么分割(夫妻离婚时公司股份)

  第二,研究夫妻双方是否都是公司的股东,将有不同的处理。

  夫妇二人都是公司的股东,尽量引导双方协商确定一方获得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实际经营公司一方持有的股份,由另一方支付对价补偿。如果双方共同经营公司,可以分别持有公司股份,在分拆股票时,对原有比例进行审查和调整。

  司法实践中,一方为公司股东,而另一方非公司股东的情形较为复杂。

  夫妇双方是否协商将出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配偶,如果能够达成协议,还需进一步审查是否得到其他多数股东的同意,以及是否有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另一名股东同意放弃,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由法院决定其出资比例。

  若多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以将出资额转让得来的财产分割。

  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且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其出资额,则视为其同意转让,并有可能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若配偶双方不能就出资的转让达成协议,通常将公司股份归股东一方所有,并由对方支付相应的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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