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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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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开庭法官会问什么问题(离婚开庭法官常问的六个问题)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1-14 09:57:49点击:1030

  关于离婚,目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和平分手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就是双方就离婚达不成共识,那么就只有诉讼到法院。开庭时法官会问什么问题呢?

离婚案开庭法官会问什么问题(离婚开庭法官常问的六个问题)

  问题一、双方何时认识,何时登记结婚

  询问何时认识主要是看双方是否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比如恋爱三年后结婚和经人介绍认识并且闪婚,这两种情况感情基础肯定会有所不同。了解何时结婚也是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通过这个因素从一定程度上来判断感情是否破裂。

  问题二、询问双方是否有子女,子女的年龄和性别

  法官通过了解并查明双方是否有子女,为后面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提供一些基础。也通过是否生育子女及子女年龄,来侧面考虑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是否有补救可能。

  问题三、询问双方感情破裂的具体原因

  这一点是实质的关键点,是否判离也就是主要考虑这一点。如果双方只是经常吵架或者缺乏沟通,并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判离婚。如果一方有家暴、虐待、赌博等恶习,或者长期不能进行夫妻生活等情况,法官了解清楚后会判离婚。

  问题四、询问双方的财产情况及债务情况

  如果没有法定能判离婚的情形,第一次离婚开庭,法官会劝解和好,并且不准许离婚,就不会详细询问财产情况了,因为既然判不离,就没有分割财产的必要性。如果是第二次诉讼开庭,法官会查清双方财产哪部分属于婚前、哪部分属于婚后,债务双方是否知情并承认,便于判决离婚时准确分割共同财产

  问题五、询问双方对于子女抚养的具体意见

  对于双方都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法官会结合子女现目前的年龄、生活情况,结合双方的经济条件,综合考虑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子女,同时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

  问题六、询问双方是否坚持离婚,是否愿意调解

  这时候如果是想要离婚的这一方,一定要坚决表明自己的态度,坚持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不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要求一定要离婚。如果双方都确定自己要离婚,只是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上有争议,那么在法官组织的庭审调解下,可以尽量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因为调解离婚比判决离婚更快拿到文书,更早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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