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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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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你的钱真的是你的钱吗(婚后共同财产)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1-26 09:56:16点击:424

  最近接到当事人的咨询,都围绕着一个问题:我的钱是我的钱(指个人财产)还是大家的钱(指夫妻共同财产)?

  看到这个问题,大家不难想到应该属于大家的钱。如果是以下案例,答案是什么?

  案例一:小果和陈骁结婚了。在嫁给陈骁之前,小果从四川成都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出租了该房产。婚后,小果和陈骁准备做试管婴儿。为了方便治疗,小果辞职,集中精力配合治疗。小果利用房产租金和微信业务收入偿还房产贷款。陈骁对小果的婚前财产一无所知,从未给过小果任何生活费。不幸的是,双方试管婴儿屡败屡败。小果向陈骁提出离婚,问:我婚前买了房产,一直用房租和零散收入偿还贷款。陈骁太防备了,从来没有给过我任何钱。这个财产和他无关吧?

结婚后你的钱真的是你的钱吗(婚后共同财产)

  小郭需要将财产分割给小陈吗?

  案例二:小夏和朱晓都结婚了。小夏婚前按揭贷款买了房产,嫁给朱晓后一直用工资收入还房产贷款。朱晓婚后苦于创业,但一无所获,从未参与过房地产贷款的偿还。朱晓的生意很不顺利。夏晓一直责怪朱晓没有能力养家糊口,这打击了朱晓的自信心。从那以后,朱晓非常颓废,爱上了喝酒和嫖娼。于是,夏晓和朱晓明确表示,他们的经济是独立的,不在乎自己的钱。然后向朱晓提出离婚,问:我婚前的房产一直是我用个人工资还的。这个人渣除了会花很多钱,从来不帮我还贷款。而且我们两个明确声明自己的财产是独立的。婚后还房产的贷款应该分给他吗?

  小夏需要把财产分给小祝吗?

  案例三:小赖婚前以抵押贷款的形式购买了一套广州房产,然后认识并与陈骁结婚。婚后,房产贷款由小赖用工资偿还。小赖和陈骁因为生活琐事产生了剧烈的矛盾。他们愤怒地签署了一份协议:广州房产归小赖所有,车辆归陈骁所有,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分居。两人分居两年后,小赖起诉离婚,问:双方已签订协议,约定房产和车辆归一方所有。婚后没有共同财产吧?

  小赖和陈骁婚后有共同财产吗?

  看了这三个案例,相信读者可能会纳闷,既有财产AA制,也有书面协议,一定是自己的钱吧?

  但作者遗憾地告诉读者,以上案例都是大家的钱。

  我想每个人都会很惊讶,但事实上,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入...(五)其他财产应归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五)其他财产应归一方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协议应当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应当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婚姻家庭编制的解释(一),夫妻一方应当按照首付款的规定。

  以上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婚后个人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个人用工资偿还婚前购买的房产贷款,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因此,无论一方婚后是否知道,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在案例一中,小果需要赔偿陈骁的钱。

  那么口头约定夫妻财产AA制是否有效呢?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夫妻之间的婚前或婚后收入需要书面约定具体的分配形式,也就是说需要用白纸黑字说明哪些财产归谁所有。案例二中,小夏和朱晓口头约定了财产AA制度,这似乎对财产各自归属产生了影响,但在法律层面上并非如此。按照法律规定,小夏用工资偿还的房产贷款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仍然属于大家的钱。

  那么在案例三中,小赖已经书面约定了房产的所有权。为什么还是属于大家的钱?的确,他们书面约定了财产的所有权,但没有约定婚后共同还款及其增值,这是没有约定的,所以根据法律规定,还是属于大家的钱。

  看到这里,大家不禁觉得婚姻法的规定,无论怎么做,都无法避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太不公平了!

  但笔者认为,其实是因为大家都不了解法律法规,所以根据自己或者参考电视上的做法,认为法律会认可。本质上,这是一种让自己陷入无尽风险的做法。如果你想保护自己的财产,最有利的办法就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的所有权,尤其是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财产,需要明确约定,否则你就不能像案例三一样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当然,我们认为,如果我们有条件和能力签署协议,我们可以考虑咨询家庭律师或委托家庭律师起草相应的协议,以确保我们的钱真正属于我们。

  就像只有一个真相,法律也是如此,希望大家能正确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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