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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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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诚协议有效吗(夫妻协议书怎么写合法有效)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2-14 10:00:07点击:491

  在实践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经常签署忠诚协议,如夫妻双方同意:双方应相互尊重和爱,对家庭、配偶、子女有道德和责任感。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因道德质量问题背叛另一方(婚外情),赔偿对方的声誉损失和精神损失100万元。

  忠诚协议签订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欺骗行为的,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要求为由起诉人民法院,责令另一方支付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100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

  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建立良好的家庭作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该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照顾;家庭成员要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辑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规定,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当自愿履行,法律不禁止夫妻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考虑到整体社会效果,法院不应接受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原因如下:

  首先,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主张按照忠诚协议赔偿的当事人,不仅要证明协议内容真实,没有欺诈或胁迫,还要证明对方违反忠诚协议,这可能导致强奸,窃听电话获取证据,私下拆除信件,甚至侵犯个人隐私。夫妻之间的情感纠纷可能演变成刑事犯罪案件,其负面影响不容低估。

夫妻忠诚协议有效吗(夫妻协议书怎么写合法有效)

  其次,给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的后果之一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署忠诚协议,这不仅会增加婚姻成本,而且会使基于双方情感和信任的婚姻关系恶化。

  第三,忠诚协议本质上属于情感和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是极好的。如果违反忠诚协议,一方愿意净身出户或赔偿几笔钱,为自己的不忠付出经济代价。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意履行,就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附:案例-女医生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离婚赔千万,作数?

  博士后出站的白女士持有家庭成员在北京定居的指标。为此,她与丈夫胡先生签订了定居协议,同意帮助丈夫定居。如果双方离婚,丈夫将赔偿妻子1000万元。婚姻结束后,白女士根据协议提起诉讼。最近,法院裁定两人离婚,但该协议无效(5月19日上游新闻)。

  诚实守诺不是民法典的明确要求吗?这里有白纸黑字的协议,为什么不支持呢?

  这样的问题可能不是因为对具体法律法规的误读,而是因为对民法典的整体理解存在偏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协议适用于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婚姻属于身份关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协议中涉及的问题有相关规定的,不能适用《合同编》。因此,这1000万元的赔偿协议不能适用于合同编中的违约金罚款。

  为什么婚姻家庭编不能支持这一赔偿协议,这是公平的吗?

  这涉及到民法典的原因。众所周知,民事权利既有财产权(物权、债权等),也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民法典不同于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调整方法和价值选择。

  具体到婚姻关系,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在上述三个原则中,婚姻自由居首,这是婚姻家庭编辑的基本价值选择:人身关系只能以人而不能以物为中心,婚姻应以感情而不是物质为基础。因此,夫妻签订的协议不能约束婚姻和离婚的权利。

  以本案为例,如果确认1000万元违约金有效,必然会限制对方的离婚自由;退一步,即使对方不愿离婚,也不是出于初衷,那么法律维持的不再是基于感情的婚姻,而只是物质维持的空壳。

  法律不应该尽力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吗?

  是的,为此,中国法律建立了许多具体的制度,如先调和后调离的调解程序、离婚冷静期制度等,但这些都是在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法律也应该遵守自己的调整边界。正如本案法官所说,忠诚协议本质上属于情感和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是好的。一方不愿履行的,法律不得强迫。

  近年来,夫妻之间签署类似的忠诚协议越来越普遍。这个案子还告诉我们,法律保护了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但并不能保证每个人的生活幸福。这是因为现代法律规范越来越详细,幸福生活是一种整体状态或感觉;法律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外部框架,给每个人留下了充分的选择。

  总之,追求幸福的生活和幸福的婚姻,或依靠每个人自己的选择,把握,用自己的努力填补法律提供的空间,创造自己的幸福。试图用物质限制一劳永逸地交换生活幸福,幸福的婚姻,在现实中往往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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