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离婚协议可以限制对方再婚再育吗(离婚协议限制对方)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3-03 10:07:58点击:573

  李女士咨询:我是一个农家妇女。我在城里工作的时候遇到了同一个村子的年轻人李。婚后,我生了一个男孩,因为我们不和谐而离婚。离婚时,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我们签署了书面协议:再婚后不得再生子女,违约者支付对方10万元的违约金。2014年,我嫁给了别人,生了一个女儿。我前夫得知后,要求我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我应该赔偿我的前夫10万元吗?

离婚协议可以限制对方再婚再育吗(离婚协议限制对方)

  【律师意见】您好,您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金,您签订的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自行为开始以来,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确保妇女实施节育手术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妇女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律师分析】离婚前,双方私下签订协议,约定对方再婚后不得再生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此,如果你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你有权生孩子。你和前夫签订的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无效,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4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