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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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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大学毕业有效吗(离婚抚养费支付到大学毕业)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3-15 09:48:16点击:1662

  目前,由于激烈的社会竞争,我们也特别重视儿童教育。除了基本的生活费用外,每月的收入几乎都用于课外辅导等儿童的学习和教育。

  对于离婚夫妇来说,为了保证离婚后孩子的教育不受影响,如何约定孩子的抚养费要特别注意。

  一些夫妇甚至在离婚协议中同意,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大学毕业。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同时解释了上述条款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的概念:是指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大学毕业有效吗(离婚抚养费支付到大学毕业)

  根据上述关于儿童抚养费支付期限的规定,一般儿童抚养费支付到18岁成年。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条款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上述条件下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中自愿同意女支付抚养费,直至大学毕业的,由于法律不禁止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向子女支付抚养费,也应认定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

  一是离婚协议的完整性。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妇女和子女照顾等方面综合权衡、妥协的一揽子协议。离婚协议的内容相互关联和限制,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单独分割一个条款来判断其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是离婚协议的意思自治。

  我国民法强调,民事行为应当遵循意义自治的原则。离婚协议归根结底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协议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真实意义表达,是对个人权益的自由处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就应当尊重意义自治,协议内容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经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同时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首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只包括财产分割,而不包括子女抚养。

  其次,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也只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法院因为支付子女抚养费而起诉拒绝支付,认为这是公平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这一请求。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具有高度的自治性和完整性。夫妻双方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直至大学毕业的,不违反法律规定,视为有效。一方拒绝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子女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起诉法院,要求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大学毕业。

  当然,如果离婚协议只同意支付赡养费直到孩子成年或独立生活,根据法律规定,孩子进入大学,父母不再有义务支付赡养费,因为父母不愿意继续支付赡养费,所以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继续支付赡养费。

  如果孩子18岁,父母自愿支付,法律当然允许。如果孩子18岁,还在上大学,根据法律,父母有权停止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大学学费。

  如果离婚协议规定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18岁,但孩子在16岁后外出工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独立生活来源,由于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方仍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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