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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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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4-12 09:50:24点击:279

  以下四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根据婚姻法: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时,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子女、财产等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应当具体列出,然后明确分配给男方或者女方。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应参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执行。

  离婚协议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存款金额,在协议中明确,确定存款全部或部分属于男女。

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非常关键。

  因此,在离婚前区分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记清楚!

  (1)工资、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和各种福利政策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收入,如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继承财产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而不是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除外。

  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给予夫妻的财产,如婚内男方父母去世,

  给男方留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遗嘱明确只给男方,与女方无关,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

  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种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二)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部分夫妻应在军人名下支付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支付。

  注: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其他财产应当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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