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注意事项(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11 09:52:20点击:421

  注意事项

  1.夫妻财产协议只能约定夫妻财产,约定他人财产,属于无效协议,如协议约定公司资产或父母财产,协议效力存在问题。

  2.夫妻财产协议直接约定财产所有权,尽量不附加条件。附加条件的财产协议很可能因附加条件而无效。例如,人们经常同意如果你作弊,家庭暴力,你会离开家。类似的内容属于忠诚协议,法律基本上不支持。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注意事项(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3.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不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公证的作用是防止赠与人在财产交付前撤销赠与,而不是决定财产协议的效力,并非所有财产协议都必须公证,只有涉及赠与财产协议的性质,财产不能立即转让,需要公证,如果财产可以立即交付,如财产可以立即转让或加名,没有必要公证。因此,如果夫妻财产协议涉及的财产是婚前财产,存在赠与性质,如果财产不能立即交付,建议公证,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4.《夫妻财产协议》中关于抚养子女的有关协议可能无效。抚养子女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需要根据离婚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提前达成的协议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5.夫妻财产协议是婚姻财产的分配,不同于离婚协议,因此尽量避免离婚的表达。如果夫妻财产协议的内容反映在离婚的前提下,那么最终没有离婚,那么夫妻财产协议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夫妻财产协议》规定,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或者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变更登记条件时,应当尽快办理变更手续。

  7.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的背景和前提通常是双方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因此,在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后短时间内,如果没有重大理由提出离婚,可能会被认定为欺诈,影响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

  8.夫妻财产协议在设定条款时,应避免因个别条款导致整个协议无效。有争议的内容可以分开,单独签订协议,独立于夫妻财产协议。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4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