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离婚协议当心这5个误区)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26 09:53:08点击:318

  经常有朋友咨询我说,离婚协议写好后,双方只要签字就能生效吗?

  说实话,仔细签字是正确的。签订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然而,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这是一项集婚姻关系终止、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为一体的综合性书面协议,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

  因此,朋友们注意到,男女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在签署后不会生效。在具有法律效力之前,双方还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登记备案。

  从这个角度来看,离婚协议属于具有有效条件的合同。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最终没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理论。

  此外,我们还发现,当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仍存在许多误解。有时,由于约定的条款存在严重的法律漏洞,他们自己的利益在离婚后受到严重侵犯。那么,在不踩坑之前,离婚协议应该如何书写呢?我们应该注意哪些误解?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离婚协议当心这5个误区)

  1.离婚必须写离婚协议吗?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这取决于你是否同意离婚,是否抚养孩子。财产分割和其他协议。如果双方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并选择处理离婚协议,我们必须准备离婚协议。

  当然,如果双方有很大的分歧,不能就离婚达成协议,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他们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而无需撰写离婚协议。

  2.能否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

  离婚时,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约定是很常见的,但在避免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同时,也带来了隐患。

  因为你可能不完全了解对方名下的财产状况,贸然同意各自名下的财产属于自己,这不仅会错过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即使我们想在离婚后分割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也可能不支持,因为我们事先在协议中达成了这样的协议。

  3.能否约定让对方净身出户?

  首先,走出家门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来说,走出家门意味着在另一方退出婚姻时放弃所有财产。如果协议中规定了走出家门的条款,则可能因违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平等原则而无效。

  在这里,我们建议你不要总是想让对方清理房子。我们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我们自己,并注意离婚协议中的表述应足够严格,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离婚协议具有足够的法律效力。

  4.能否约定抚养费只支付到孩子18岁?

  许多当事人认为,孩子的赡养费只需要支付到18岁,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误解。记住,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孩子18岁以后,就是上大学的年龄。在未来,它将涉及谈论婚姻和婚姻。钱将在任何地方使用。离婚协议中应详细规定谁将支付和如何支付。

  5.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能否撤销?

  正如我们一开始所说的,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协议手续,离婚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自然不涉及撤销。

  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处理了离婚协议,并且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吗?作为一名婚姻继承律师,我们可以清楚地告诉你,法律规定了救济方式。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欺诈和胁迫,离婚协议也可以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70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后违反财产分割,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主张。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4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