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能办理离婚吗?(离婚证丢失如何办理)
许多人会认为举行宴会和婚礼等于结婚。当他们想离婚时,他们会发现他们根本没有登记结婚。
从法律上讲,只有当夫妻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结婚手续并领取结婚证时,才能算作正式的合法夫妻。那些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人只能被称为同居,同居的法律保护非常有限。
如果同居结束,只能称之为分手,不能称之为离婚。此时,同居者应澄清双方的财产,区分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共同财产不可分割,则应协商确定哪一方获得完整财产,另一方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并合理分割财产。
如果以前登记结婚,后来结婚证丢了,又该怎么离婚呢?
1.一方有结婚证,另一方有结婚证遗失。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部门可以根据结婚证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了。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当事人可以提供婚姻登记工作记录研究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需要提供结婚证怎么办?可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
1.补发结婚证所需条件:(1)婚姻登记在中国大陆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2)中国居民与外国人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补发结婚证,需在中国大陆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
2.领取结婚证所需信息:(1)内地居民持有身份证。户籍登记簿。外国人。华侨持有有效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持有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2)双方两英寸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管理档案信息丢失或难以核实,当事人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可以出具的文件丢失或难以核实的证明。上述证书不能出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当事人应当就档案检查作出书面声明;(4)婚姻证书损坏或当事人当前社会身份信息数据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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