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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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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有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6-14 09:29:25点击:333

  最近,我接待了一位客户亲自咨询。

  她说她的问题比较复杂,而且他们当地没有专业的婚姻律师,她知道我只做婚姻家庭案件,所以希望我们能帮助她。

  根据她的陈述,她和她的丈夫十多年前相识相恋,最终,瓜熟蒂落,在当地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双方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在结婚之前,他们一贫如洗。结婚后,他们在这十年里创办了一家公司,购买了五套房产,拥有数千万的财产。

  由于她和她的丈夫在这十年里接连生了三个孩子,她只能在家照顾孩子,成为全职太太。

  十多年来,双方在一起,感情相对稳定,她没有多想。

  但是今年她的丈夫突然有了其他女人,并且公开与其他女人同居,她才紧张起来。

  在咨询当地律师时,她意识到他们名下的财产由该男子控制,该公司的财产和汽车以该男子的名义登记,而现金存款基本上在该男子的银行账户中。

结婚没有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

  许多律师认为她的案件比较复杂,她目前的情况非常不利。

  她当面咨询了我的意见,我也明确告诉她,她现在很被动,确实要面对被净身出户的风险。

  由于当初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导致了今天的不利结果。

  举办婚礼需要几万、几十万甚至几十万,而民政局只需要9元的费用就可以申请结婚证(从2018年开始停止收取费用,这意味着原来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进入0元时代),但是为什么一场盛大的婚礼不值9元的结婚证呢?

  原因很简单,中国法律不承认婚礼(婚礼),只承认婚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一般来说,如果你只举行婚礼而没有结婚证,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所以这种情况不是婚姻,而是同居关系。我只是不想在婚礼后举行。这是为了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离婚。

  那么,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1.不同的法律意义。

  虽然同居关系在某些特征上与婚姻关系相似,例如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与夫妻相称,但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不被承认,双方没有配偶权。因此,同居关系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关系,并且有很大的自由度。直截了当地说,同居关系与男女朋友的关系相似。如果不合适,如果你想去,你可以去,如果你想改变,你可以改变。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使很难说,同居方也改变了主意,与其他异性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你对TA的行为无能为力。简言之,同居关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也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

  夫妻关系有配偶权,这意味着双方应该相互忠诚,不应该欺骗。他们不能有婚外情,不能与其他异性同居,不能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否则他们将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婚姻关系不能随意解除。离婚必须通过民政局或法院进行调解。离婚判决可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2.不同的解除方法。

  正如前面提到的,解除同居关系有很大的自由度,这完全取决于双方的自愿性。如果一方不想与另一方通过,他可以随时拍拍屁股离开。没有必要通过民政局的程序或法院的判决来终止。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只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婚姻是神圣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中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明;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协议必须要求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所有问题达成协议,以便在民政局成功办理离婚并解除婚姻关系。起诉离婚是因为双方都采取了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如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任何问题。可以看出,婚姻关系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终止,而是需要经过民政局或法院的诉讼。

  3.不同的财产定义。

  同居与婚姻最大的区别在于财产的定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同时,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某种原因死亡后,另一方有权继承合法财产。

  如果双方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直接确认为双方共同所有,可以证明为一方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此外,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后,另一方确定财产继承权。

结婚没有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

  正如前面提到的,《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不接受只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但是,《民法典》也规定,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关系终止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以夫妻名义审理未办理婚姻登记同居生活案件的意见》第十条规定:非法同居关系终止时,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什么是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即法院一般会根据各自的出资额分割财产。一般来说,例如,如果房地产以一方的名义登记,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有出资,否则你可以根据出资比例分割房地产。否则,一般推定为注册方的个人财产。

  虽然《民法典》实施后,清理了许多司法解释,但《关于人民法院以夫妻名义审理同居案件的意见》作为一个整体被废除,有关规定不能直接引用。但是,在新的司法解释颁布之前,法院仍然可以参考相关规定的精神。

  4.需要补充的重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六条规定:男女双方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都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实质性要求时开始计算。

  这项规定实际上为同居当事人提供了一种补救办法和程序。即使你以前没有申请结婚证,只要你以后去民政局办理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补办登记的效果也可以追溯到双方婚姻的实质性要求。补办前的同居关系已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关系。

  当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同居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必须要求民政局提供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声明,否则不属于补办结婚登记,而是正常办理结婚登记。通常情况下,婚姻关系的,婚姻关系的有效性没有可追溯性,只能从婚姻登记的正常日期开始计算。必须注意这一点。

  因此,同居双方,特别是同居期间以对方名义登记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或以对方名义控制的当事人,建议说服对方尽快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以上是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区别。读完后,记得和其他异性恋者住在一起。不要只是举行婚礼。无论婚礼多么豪华,它都不能发挥结婚证的作用。赶快拿到结婚证,不要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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