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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离婚时双方共同运营的自媒体账号怎么处理?(抖音账号,直播平台)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6-17 09:50:15点击:336

  如今,我们媒体的发展越来越快。作为一个低成本、高收入的新兴行业,许多年轻人选择加入我们媒体的行业。但是,面对离婚或团队解散,一些由夫妻或团队共同管理的我们媒体账户应该如何清算收入呢?湖南林翔方和廖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当廖看到自媒体的流行时,他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一个音号,并由妻子方共同管理。他通常开始直播,出售渔具,粉丝数量超过10万。后来,双方感情不和,所以他们提出离婚,但廖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一个音频账户的所有权和收入分割陷入僵局。

离婚时双方共同运营的自媒体账号怎么处理?(抖音账号,直播平台)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某音账户由廖某拥有,账户收入和债务由廖某偿还。廖分期向方支付了30多万元的赔偿金。

  一、自媒体平台涉及哪些财产?

  (1)帐户本身的价值。我们知道,当一个自媒体账户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时,它本身就有一定的价值。也就是说,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企业拥有各种各样的账户,然后在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通过出售账户获得利益。因此,当一个账户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时,该账户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2)通过运营、直播带货、接收广告等方式直接获得的财产。就像廖某和方某的行为一样,直播卖渔具以获取直接利益。

  二、自媒体账号的收入能否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经营的自媒体账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然而,由于自媒体的特殊性,它通常与注册人关系密切,并具有一定的个人属性。此外,这种财产的稳定性很差。也许你的账户今天仍然一文不值,但有一天突然发布了一个动态,突然爆炸了。此时,您的帐户的价值正在上升。因此,在分割自媒体账户等虚拟财产时,不能简单地将其分割为普通财产。

  就像以前出现的虚拟货币要求分割一样,我们媒体账户要求分割也是一种新的财产分割方法。虽然中国民法代码没有规定网络虚拟不能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没有明确的指示分割这些财产,所以法院通常更多的调解,以便双方达成协议,一方将补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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