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民法典共同财产规定)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7-28 09:28:40点击:356

  根据中国法律,两名通过民政局法定婚姻登记的异性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一方死亡或离婚之日止,未达成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在约定无效的情况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确定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津贴.补助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依法取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除设立公司外,具体方法.公司.除了工厂,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从事上述活动的收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入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民法典共同财产规定)

  3.知识产权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或明确可以获得的财产收入。例如,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出版或被选中,则只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没有物质财富的内容,因此不能要求分割。但是,如果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出版或者被选中,由此产生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实际收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获得。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除遗书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通过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入

  “一方通过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入”包括一方在婚前或婚后投资个人财产后获得的收入。投资收入体现在双方或其中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中。虽然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双方的工资表现也不同,但即使是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也不能扼杀对家庭收入的贡献。因此,虽然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的收入应该是共同的。

  6.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双方实际获得或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二.确定夫妻个人财产

  1.婚前的婚前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成共同财产。

  2.医疗费.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应归受害人所有。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意义自治原则,所有权人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财产交付给第三人。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个人生活在世上的必需品,他人无权干涉使用。

  5.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药品生活补贴

  军人伤亡保险.伤残补助金.药品生活补贴属于其个人财产。

  6.婚后夫妻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7.其他应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4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