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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常见问题总结(离婚涉及的问题)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04 09:45:28点击:317

  据统计,2020年全国平均离结率39.33%,换句话说,每十对夫妇同时离婚四对,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16年上升。关于离婚纠纷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

  问题1:离婚时,有些人不了解配偶的资产,更不用说另一方的债务状况了。他们非常担心离婚后婚姻财产不多,但有更多莫名其妙的债务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存在疑问。

离婚纠纷常见问题总结(离婚涉及的问题)

  答:《民法典》第1064条有关共同债务的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承担的债务,如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务人可以证明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表达的”

  条款分析:共同债务是婚后的负担,双方签字确认,或者即使以个人名义承担,也是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比如丈夫为孩子申请英语班刷了1万元信用卡,妻子用5万元贷款买了一辆车来接孩子,但是,如果个人名义上的负担超过了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那就不是共同债务。例如,如果未经妻子同意,丈夫帮助表弟偿还债务,而没有抚养义务,未经妻子同意,他就偷偷地借钱做生意。如果他挣钱,他就不会把钱花在共同生活上。但是,如果债务人能够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愿的,也属于共同债务。

  作者得出结论:第一,夫妻双方都承认共同债务。第二,用于共同生活的个人名义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第三,一般来说,个人名义超过日常生活的大额债务是个人债务,但债务人有证据证明这是夫妻的共同意图,也属于共同债务。

  问题2:很多人认为,当一方出轨,离婚分割财产时,出轨的一方将无法分配资产。也就是所谓的“净身出户”所以重点是收集配偶出轨的证据。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答:《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可以看出法律规定,“净身出户”事实上,这是过错方自愿承担的结果。如果过错方不自愿,法院不能直接剥夺过错方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但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因此,过错方将减少资产分配,但这不是作弊“净身出户”。

  小伙伴愤愤不平地问:难道没有办法出轨吗?

  答:

  当然,我们会有公平公正的法律。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配偶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如果作弊是真实和实现的“与他人同居,重婚“在多分财产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3:我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所以离婚了,浪费了这么多年的青春,他想补偿我的青春损失费还是精神损失费?我们结婚了,只是怀了一个孩子,想离婚,打败孩子,他想补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答:

  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个概念现在是一个平等的法律社会。婚姻是共同的。在婚姻中,双方都为自己宝贵的青春付出了代价。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付出青春而支付精神损失费。对于那些在闪电结婚后离婚并打掉孩子的人,作者认为婚姻不是儿童游戏。如果他们没有做出谨慎的错误决定,他们必须承担后果。法律没有规定男性在闪电结婚后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小伙伴又问:离婚后男人找老婆容易,女人再婚难。为什么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失?

  答:在保护妇女和儿童方面,《民法典》是倾斜的。《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的原则处理。但是,只有当对方的过错达到更严重的水平时,才能支持精神损失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这些过错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因此,离婚后,如果女性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这些极端情况,她就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问题四: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答:如果你遭受家庭暴力,你必须报警或去村委会、居委会或妇女联合会做出反应。不要担心报警或投诉会遭受更严重的暴力,也不敢报警和投诉。在处理离婚诉讼时,一些妇女抱怨家庭暴力,但由于法律意识保留证据,失去了要求一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因此,报警或到村委会,居委会不仅可以解决问题,而且是保留证据的重要手段。报警后,保留警方制作的记录。如果警察不报警,他们也应该去村里。居委会反映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记录(笔者收到离婚咨询后不报警),拨打救援电话时也需要音频,截取报警通信记录。如果伤势严重,应到医院进行伤害检查,并保留伤害检查记录。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不需要进入诉讼程序。

  问题五:配偶与他人同居可以选择窃听设备取证吗?

  答:在他人家中使用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属于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因为它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但是,如果安装在自己家中的设备拍摄的视频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在公共场所未经当事人许可“偷拍”视频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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