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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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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签署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净身出户协议怎么写)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19 09:35:29点击:331

  净身出户协议

  离婚时,一方同意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只带着自己的身体离开。

  这样的协议通常是在婚前签署的。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护。作弊的一方承担责任,另一方获得金钱作为赔偿。“净身出户”承诺书也叫“忠诚协议”。

  (2021年实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要树立良好的家庭作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该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家庭成员要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无效的原因

  双方签定“净身出户”协议的行为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有效:有能力在法律上签署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的表达是自愿和真实的;不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强制性规定,

婚内签署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净身出户协议怎么写)

  (2021年实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侵权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2021年实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开立、变更、停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有关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婚姻、收养、监测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果没有规定,本编辑的规定可以根据其性质适用。

  然而,满足上述条件并不一定能保证协议的有效性,而且必须排除其他可能性,以促进协议的无效性。使协议单位无效的常见原因包括:不真实、欺诈、胁迫、重大误解和明显不公平。

  其中,胁迫和明显不公平的现实发生得更多。如果出现这些原因,处于合同劣势的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协议,从而使合同无效。

  所谓“胁迫”侵权人向合同另一方表示,要用非法手段明确表达对其(或其近亲属)人身、财产或权利造成损害的意图,然后另一方害怕并与他签订合同。

  胁迫通常威胁到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财产、声誉、自由和健康造成的伤害,或直接实施非法行为,如殴打另一方以迫使另一方签订合同。在胁迫的情况下,合同一方的意图通常是不真实和不自愿的,这是合同可以撤销的根本原因。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通常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平等,违反了公平正义的原则。

  常见的情况之一:谁提到离婚,谁便便“净身出户”?

  一个常见的情况,很多人在协议中约定“谁提到离婚,谁净身出户”希望消除对方离婚的想法。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法律并不支持所谓的有条件“净身出户协议”的。

  第一百四十一条

  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权享有婚姻自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离婚自由以协议的形式受到限制,离婚的条件是放弃所有财产,这实质上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净身出户协议”这是无效的。

  常见情况二:谁出轨,谁便便“净身出户”?

  第二种常见情况是夫妻一方在婚姻中出轨,所以写承诺书或签订协议,注明“如有再犯,即净身出户”内容相似。

  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不会轻易按照协议处理。原因是可能存在胁迫,或者协议明显不公平。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写的承诺书或签署的协议大多是一方在婚外情曝光后的无助行为,而不是他心中的真实意图。

  不过,虽然法院不一定责令有过错的人净身出户,但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对无过错方给予照顾。

  【案例】

  陈声称,他与刘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刘有婚外情,并提供了一份担保。根据担保的内容,如果刘和局外人有影响家庭生活的感情,刘自愿离开家"。然而,当一审法院明确告知陈应提交相应证据时,陈无法提供证据,未能提供刘婚外情的确切证据,也未能在原审过程中要求刘赔偿损失,因此原判决是正确的"陈某要求刘某净身出户"没有支持刘某要求赔偿的请求,法律适用也没有错。

  常见情况三:离婚协议约定一方"净身出户"

  在这种情况下,主要考虑协议是否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如果夫妻一方做了"净身出户"在很大程度上,承诺是为了避免外部债务,所以因为他放弃了他原来享有的财产权,本质上是将他应得的部分转移给非债务方。上述财产处理协议客观上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偿付能力降低,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债权。

  第三人可以在自己的债务范围内要求撤销债务人"净身出户"为了保证自己债权的顺利实现。

  (2021年实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侵权人与对方恶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净身出户”并非不可能

  前面提到的三种常见情况会导致“净身出户”约定的效力存在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净身出户”没有效果。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所有权达成一致。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021年实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全部,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如果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则适用本法第1062条和第1063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有法律约束力。

  …

  因此,如果协议是完全自愿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图。这种财产分割为协议对象的协议,既不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也不损害中国、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签订协议时,应注意防止其他促使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

  法院调整权力

  虽然有有效的协议,但人民法院一般会从公平的角度和保障过错方基本生活水平的角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因为协议的协议导致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太少或无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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