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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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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哪些协议无效(离婚协议)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9-29 09:44:51点击:286

  离婚协议中约定无效的,离婚协议中限制夫妻一方或多方离婚后怀孕的,再婚权协议无效;离婚协议中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的协议无效;协议中的债务由一方偿还,另一方不知道。

离婚协议中哪些协议无效(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中哪些协议无效?

  以下离婚协议约定无效:

  1.约定婚后不准结婚的无效;

  2.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债务由一方偿还,对方不知道本协议;

  3.限制一方怀孕。

  二、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夫妻名称、职业等基本信息;

  2.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离婚协议应当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资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醒你,离婚协议应该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资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三、离婚协议是我写的吗?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写,一般当地民政局可以代写。

  根据《中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以下证明文件:个人户口簿、身份证;个人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以及协商子女抚养费、资产和债务处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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