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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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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家庭关系有法律承认吗(断绝关系法律程序)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2-13 09:39:23点击:401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有自己的不幸。有些亲子关系不好。断绝亲子关系是否得到法律承认?断绝父子关系可以分配给资产吗?

断绝家庭关系有法律承认吗(断绝关系法律程序)

  一、断绝家庭关系有法律承认吗?

  断绝家庭关系是否有效取决于断绝的关系。如果是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收养关系,则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

  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支持和保护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05条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

  收养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

  如果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多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适用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断绝父子关系能否划分为资产?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断绝父子关系的行为是无效的。原则上,我们不能否认儿子的继承权,但如果我们因失去继承权而断绝联系,我们就不能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财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凌虐被继承人情节恶劣;

  (四)情节恶劣的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遗书,情节恶劣。

  如果继承人有上述第三至第五项的行为,并且确实表现出悔改,被继承人表示宽容,或者在遗书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继承人不得失去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赡养义务和子女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

  未履行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在父母没有经济来源或经济来源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求的情况下,经济支持有能力的成年子女应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子女与父母同住的,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同住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

  三、法律上有断绝亲子关系吗?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因此不能中断,但可以消除基于收养关系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养育、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支持和保护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建立之日起,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适用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法适用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近亲属关系。

  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清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被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协议解除的除外。抚养子女八岁以上的,应当征得其同意。

  如果收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收养人有权要求消除养父母与收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收养人不能达成收养关系终止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紧张,协议终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紧张,不能同居的,可以协议终止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日常生活中相关法律知识,血缘关系是由血缘关系形成的,不能通过法律等手段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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