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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纠纷

子女抚养纠纷

七岁女孩规定随母日常生活 爸爸压力每月扶养费300元至18周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8-26 01:37:51点击:348

原随父日常生活的七岁女孩规定随母日常生活,近日,南汇区人民法院从有益于女生将来的心灵成长考虑,裁定变动养育关联,女生随妈妈一同日常生活,爸爸压力每月扶养费300元至18周岁止。

  上诉人洪某与林某于2001年10月31日离婚调解,彼此承诺闺女小婧随爸爸林某一同日常生活,由妈妈洪某每月压力250元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的一半。上年6月起,闺女小婧赶到妈妈处,一起一同日常生活迄今。2021年4月,洪某诉至法庭规定将闺女由林某养育变动为由自身养育,由林某每月付款闺女扶养费300元至18周岁止。

  在法庭上,洪某提供了闺女小婧撰写的其养育难题的建议1份。其主要内容为:“我愿跟母亲一起生活,要求人民法院将我的孩子抚养权从父亲那改在母亲这里。”

  人民法院审判后觉得,被告方两方的闺女规定随妈妈一同日常生活,且女生小婧已来妈妈处一同日常生活,为有益于女生将来的心灵成长,随洪某一同日常生活比较有益,林某依规理应担负一定的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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