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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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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子女监护权的规定(婚姻法对孩子的抚养与监护 )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02 09:28:32点击:508

  一.新婚姻法对子女监护权的规定

  1.2岁以下的孩子: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是由母亲直接抚养。

  (例外)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孩子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宜与其同居。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责任,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能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4)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子女与父亲同居,对其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可以给予许可。

  2.如果孩子年龄在2-8岁之间:如果父母就监护权达成协议,以协议为准。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婚姻法对子女监护权的规定(婚姻法对孩子的抚养与监护	)

  (例外)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同住,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3.年龄在8岁以上的孩子:在前2-8岁的协议前提下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4.(一般例外)

  (1)父亲和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他们的孩子与他们一起生活,但如果他们的孩子与祖父母或祖父母独立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他们的孩子照顾他们的孙子或孙子,这可以作为他们的父亲或母亲生活的优先条件。

  (2)父母双方对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矛盾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给予许可。

  二.变更监护权

  根据孩子的成长环境和各种因素,孩子的监护权也会发生变化。这种情况涉及到监护权的变更。如果孩子的监护权没有被判决,那么孩子的监护权可以通过诉讼继续获得。

  1.离婚后,一方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或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另行起诉。

  这是对监护权和监护权的援助。当法院没有作出适当的判决时,当事人不必担心。他们也可以选择上诉,开始第二次审判,以帮助自己。虽然在中国很难重审,但在婚姻和家庭事务中,我们也可以选择提起另一起诉讼来改变监护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以支持。

  (1)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因病情严重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有不利影响;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同居,另一方仍有能力抚养;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

  3.父母双方同意改变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允许。

  父母协议的变更贯穿于子女监护权的整个过程。他们不仅可以在协议离婚时达成子女监护权的所有权,还可以在离婚诉讼后继续达成意向自治协议。

  四.如何有效地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收集

  取证双方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内容.2.工作环境.3.收益情况.4.居住条件.5.学历等。

  通过比较分析双方的基本情况,突出有益因素。

  即使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比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别不大,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别。

  例如,一方的思想素质对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至关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素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父母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收集

  有时候,真正照顾孩子的不是丈夫和妻子,尤其是学龄儿童,他们通常是父母中的一方。因此,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顾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影响孩子监护权的重要方面。

  3.儿童生活环境的证据收集

  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其中一方离学校很近,或者生活社区很完美,那么孩子们就会入学.生活是最有益的,当然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所以,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要的。

  4.孩子的意见很重要

  一般来说,在处理抚养问题时,法院会认真听取10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将其写入卷中。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与自己同住尤为重要。

  5.考虑法官判断子女监护权归属的因素

  在抚养孩子方面,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断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核心原则。例如,辩论的内容如下:

  (1)孩子的年龄。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妇女抚养;如果孩子还处于幼儿期,在同等条件下,法官更有可能判断女性抚养孩子。

  (2)从孩子的性别来看。如果孩子是女孩,年龄接近十岁,因为女方在指导孩子青春期方面有更多的经验,法院更有可能在同等条件下属于女方。

  (3)来自双方的经济状况。如果父母中的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可能会将子女判给收入较高的一方。

  (4)从孩子一贯的成长环境来看,比如孩子一直被爷爷奶奶带走,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房子里,上学还在房子周围,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监护权归属的因素。

  五.抚养权公证

  根据《民法典》,父母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子女。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出变更子女监护权的要求。子女监护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因此,如果离婚后父母双方协商变更子女监护权,则需要签署监护权变更协议。由于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监护协议》是对离婚协议内容的重大修改。此外,监护权的变更属于重大人身关系的变更。出于谨慎,相关部门要求对离婚男女签订的《变更监护协议》进行公证。

  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书.证明文件:

  (一)委托监护人:

  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公民提交:

  (1)本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确认委托监护人有亲属关系。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16岁以上的公民还必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书,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及相关协议等。

  (5)《监护协议》文本申请公证;

  (6)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文件。

  (二)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

  (1)法人资格证书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必须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公民还必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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