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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离异被告方觉得,谁先明确提出离异,谁就理应少分或不区分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9-08 01:26:17点击:326

有一些离异被告方觉得,谁先明确提出离异,谁就理应少分或不区分资产,被明确提出离异的一方就应分多资产。因此,有的两口子在爱情上确已裂开,但担心在划分财物上吃大亏,宁可托着而迟迟不愿明确提出离异。

有的被告方为了更好地在财物上贪便宜,采用恩威并施方式,哄骗、迫使另一方,乃至甘愿凌虐、施暴另一方,以做到另一方先明确提出离异的目地。

实例详细说明:某公司一副经理因拥有第三者,对媳妇的情感生疏,造成了离异想法。他听人说,先明确提出离异的,人民法院不分到资产。因此,就逼着其老婆向人民法院提离异,但老婆不同意,他就威协说:“你没提离异,我让你好看的”!还数次施暴女性,将女性赶出家门口。最后,女性在恨之入骨的情形下,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人民法院查清客观事实后,觉得女性是无过错的一方,准许彼此离异的与此同时,将其绝大多数夫妇夫妻共同财产判归女性全部。

夫妇彼此不管是谁先明确提出离异,都拥有公平权利和义务,上诉人、被告的合法财产利益都得到国家法律维护。人民法院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时,并不是看谁明确提出的离异,只是根据《民法典》(2021.1.1起效)的相关要求,秉公而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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