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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另一方不愿意给赡养费该怎么办?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9-08 01:26:23点击:406

【 抚养费标准】
有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一般可按其月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百分比计付。压力2个之上儿女扶养费的,占比可合理提升,但一般不能超出月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收入来源的:扶养费的金额可根据当初全年收入或同业竞争收入水平,参考以上占比明确。

那离婚之后,另一方不愿意给赡养费该怎么办?

1、假如一方无经济发展收益或失踪而致使另一方拿不上赡养费得话,可以用其钱财折抵儿女扶养费。
注:假如不给赡养费方出现降低计付状况,能够降低计付。降低计付状况,关键指计付一方,因为长期性病症或是失去工作工作能力,经济发展非常艰难,乏力按原金额计付,而养育儿女一方又能压力儿女的绝大多数赡养费,那麼可要求降低计付。

2、假如一方拒不缴纳人民检察院相关赡养费的裁定或是判决,另一方能够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强制执行,别的相关企业或是本人理应执行异议。

假如一方不实行的是离婚协议书中承诺应计付的赡养费,另一方是无法同时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申请强制执行的,而一定要向法院提出是民事诉讼,以原协议书承诺为直接证据,要求人民法院诉请另一方执行其应负的责任。

现实生活中,一般 状况是民事判决后,一方不付赡养费,那麼另一方就可以拿着人民法院相关赡养费的裁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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