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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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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子,父母离婚可以分吗(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分)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13 10:15:23点击:535

  当他们的儿子12岁时,男人和女人买了一所房子,并以他儿子的名义登记。现在他们的儿子16岁了。现在双方关系不好,准备离婚。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房子是否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在离婚案件中要求分割?第二,该男子有100万债务。法院会查封拍卖财产吗?

  关于第一个问题:房离婚案件中,房子是否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否可以要求分割?

  原则上,以子女名义登记的子女被视为赠与子女。房地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割。除非能够证明父母在购买房屋时只以子女的名义登记,并且没有赠与的意图,否则房地产可以作为父母的共同财产分割。如果该房地产以父母和子女的名义登记,该房地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份额,原则上应平均分配。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子,父母离婚可以分吗(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名义购买所有权登记的房地产,或者只以子女的名义登记的房地产,应当审查夫妻双方在登记所有权时的真实意图,并尽可能识别夫妻双方是否存在逃债、避免执行等行为。排除上述情形的,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名义购买并登记所有权的房地产,确认为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共同所有。所有权登记未约定为股份共有的,视为共同所有。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买的所有权仅以子女名义登记的房地产,一般认定为子女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以子女名义登记所有权的真实含义仅为代名登记,且夫妻双方无意赠与,则该房地产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前购买房地产,并以子女的名义登记,则该房地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子时已经结婚,此时,只有全额购买并登记子女的姓名,该房地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一旦房地产以夫妻的名义登记,就是子女的共同财产。

  关于第二个问题:男方有100万的债务,法院会查封拍卖该房产吗?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以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义登记的财产、车辆或者以被执行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义登记的财产。

  也就是说,虽然在离婚案件中,登记孩子的个人财产,无论孩子是否成年,财产原则上作为孩子的礼物,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不能分割孩子的财产。

  但是,当父母有债务问题时,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成年子女的个人名义登记,还是以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名义登记。由于未成年人基本没有收入,他们名下的财产由父母购买。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来看,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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