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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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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方法有哪些(遗产继承的四种方式)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14 10:00:19点击:189

  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遗产是根据遗书的内容继承的,在某些情况下,遗产是根据法律规定继承的。继承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继承的方法有哪些?

  死前享有资产并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资产是财产;被继承人财产的人为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书承担;被继承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将继承和分割他留下的财产。在中国,遗产继承有四种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签署遗书,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财产。

  2、遗赠,即在继承人生前签署遗书,将财产赠送给我国、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被扶养人签订协议,被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的生死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在死后转移给被扶养人。这种方法主要发生在老年人没有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距离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在上述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

  如果同时有两种以上的继承条件,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是最低效的。

遗产继承的方法有哪些(遗产继承的四种方式)

  二是法定继承中财产如何分配?

  1、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平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财产。法律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不平等。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指:

  (1)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财产时应予以照顾。继承人只有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在分配遗产时给予照顾,一旦有了这两个标准,就应该给予照顾。

  (2)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支持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财产时,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数,而不是得到更多的分数,没有强制性。

  (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要求的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在分配财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中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通过折扣、适当补偿或者共享等方式处理。

  遗产继承的方法究竟有哪些?我们国家有四种规定,包括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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