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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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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如何争取小孩的抚养权(离婚案件对抚养权的规定)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11 09:40:26点击:357

  近年来,离婚诉讼越来越多。许多夫妇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了离婚困难和争取子女监护权的困难。今天,本文重点介绍了监护权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监护权。

离婚诉讼如何争取小孩的抚养权(离婚案件对抚养权的规定)

  一、关于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一)对两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孩子应该由母亲直接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辑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如果离婚诉讼涉及抚养未成年子女,两岁以下的子女应按照《民法》第1084条第3款规定的原则处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要求直接抚养,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其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2)如果有抚养条件,则不应履行抚养责任,父亲要求子女与他们一起生活(3)由于其他原因,儿童不应与母亲一起生活。”第45条规定“

  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对其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可以看出,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的,但由于母亲的疾病、不履行抚养责任、伤害孩子、长期服刑等原因,孩子不应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或者如果父母双方协商直接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父亲可以直接抚养两岁以下的孩子。

  (二)对未成年子女2-8岁抚养权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因此,当父母双方就两岁至八岁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发生争议时,法院应进行调解。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经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亲抚养,或与母亲同住,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法院可以批准上述抚养方式的解决。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根据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作出适当的判决。

  《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46条规定:“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需要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儿童与他们一起生活很长时间,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儿童,另一方有其他儿童(4)儿童与他们一起生活有利于儿童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儿童一起生活。”

  (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由于8岁以上的儿童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监护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为了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他们应该尊重自己的真实意愿。

  (四)有继父或继母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有关规定

  根据《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生父与继母离婚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如果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受抚养的继子女,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因此,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他们将由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抚养,并且不能再承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父母愿意在离婚后承担部分或全部子女抚养费,法院应当允许。但这不是继父母的法定抚养责任,而是继父母的意愿。

  (5)对与祖父母或祖父母独立生活多年的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有关规定

  《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47条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孩子,但如果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子或孙子,可以作为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孩子的优先事项。”。可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子女长期独立生活也是父母双方争取子女监护权的有利条件。

  二、离婚诉讼中,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监护权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决定子女的监护权。此时,有必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获得有利于争取子女监护权的证据。那么具体的证据呢?

  首先,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如果父亲想争取孩子的监护权,他需要获得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不承担抚养责任、伤害孩子、长期服刑等。当然,这些事实可能不存在,只有在存在时才能获得。

  第二,离婚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如工资收入、教育水平、家庭氛围、思想素质、身体疾病等。条件越好,越有利于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第三,离婚一方做过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离婚一方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如果这种情况存在,那些失去生育能力、没有其他子女和有能力抚养子女的人更有可能获得子女监护权。

  第四,祖父母和祖父母是否与孙子孙女长期生活在一起的证据,以及祖父母和祖父母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身体状况以及他们是否愿意帮助孩子照顾孩子的证据。祖父母和祖父母的条件越好,他们愿意帮助自己的孩子照顾孙子孙女,这也会对他们的孩子争取孩子的监护权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五,儿童生活环境的证据。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儿童监护权的原则是根据最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但一方离学校很近,或者生活社区很完美,这对孩子的入学和生活是最有益的,而另一方只能在离婚后租房或住在农村地区,这将影响孩子的生活水平,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因此,这方面的证据收集也是必要的。

  第六,八岁以上儿童意见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在处理抚养问题时,法院会认真听取八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将其写入卷中。因此,儿童的意见非常重要,甚至法院也可以根据儿童的意见直接判断儿童监护权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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